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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寄往日本的药物需提供许可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9 16:04:00
致各代理: 

      接日本邮政通知,寄件人如投寄内载药物的邮件往日本,必须获得主管当局发出的正式许可证明,并在报关单上申报内载物品详情,否则一律禁寄。
 
      请各代理公司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代理公司的支持! 




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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