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D记大/重货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9 10:34:00
致各代理:
接香港D记通知,从2011年12月15日起,D记货物超大/重货之界定及订舱申请有以下更新:
凡寄往非美国和非亚太区目的地的货件,如超过以下重量/尺寸,将会被视为超重/大件,需填写D记特制的超重/大件表格“Extreme Heavy Weight E-Mail Prealert for R.O.W. Destination”(可咨询我司客服)作订舱申请。
1)实重:1000公斤或者以上
2)体积:任何超过300CM(长度)*120CM(宽度)*160CM(高度)
3)同日发出多票为同一收/发货人,而其总计费重量超出1000公斤
4)同日发出多票为同一发货人,同一目的地代码,而其总计费重量超出1000公斤
至于目的地为美国或亚太区的超重货件,则维持目前2000公斤的做法,照常填妥表格 “Extreme Heavy Weight E-Mail Prealert for AP-US Destination”做好预先订舱申请。
如货件在未有得到舱位确认前发出,因其产生的额外费用,均有发货人承担。
请各代理公司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代理公司的支持!
201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