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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首批物流税收试点企业出现 无需重复缴营业税

发布时间:2007-06-12 08:40:00

湖北新闻网6月11日电 记者从武汉市国资委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第二批物流税收试点企业名单,武汉正达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成为湖北省首批物流税收改企业。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现行税收规定,交通运输业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物流企业统一按服务业5%全额征税。而现代物流企业既有运输又有仓储业务,还存在大量外包业务,物流企业要支付给其他运输和仓储企业较大比例的费用,这无疑导致了重复纳税。此外,物流企业还存在跨区经营合并纳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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