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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柬埔寨海关对于电池货物清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3 10:38:00
致各代理:

     接香港D记通知,柬埔寨海关将锂电池货物视为限制进口物品,所有锂电池货物无论价值与数量的多少,均需安排正式进口清关手续,同时,正式清关程序将花费3-4个工作日的时间并会产生较高额的文件费用。 

     请各代理公司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代理公司的支持! 



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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