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地马拉货件发票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6 17:35:00
致各代理:
接香港D记通知,从2012年3月12日起,危地马拉海关将对未据实申报的进口货件实施高额罚款的规定。通常,前往危地马拉的包裹货件要求随附有原始发票(若申报价值等于或超过1000美金则需提供商业发票),且发票内容需详细含有以下信息:
.发货人的名字和地址
.发票出具地点及日期
.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
.产品的详细描述,原材料,型号或样式等
.产品的数量
.产品的单件及总价
.买卖双方约定的贸易交易条款
.货物的毛重(如果可以标识)
请各代理公司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代理公司的支持!
201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