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8月1日起,海关将执行新版《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新《税则归类表》将税率由原来的三级调整为四级,其中适用50%税率的物品包括化妆品、酒类、烟草。
修改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根据现场通关实际情况,对进出境常见物品的类别划分更加细化明确,增设了个人数字助理机(PDA)、MP3播放机、MP4播放机等新型电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