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充分发挥邮政系统的邮递物流网络优势,更好更快地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决定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协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