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酝酿多时的《2007年厦门市促进外贸进口奖励办法》正式出台。这是厦门经济特区20多年来首次出台奖励进口政策。外贸企业赶快对照一下,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80万元!
为贯彻国家调整外贸发展战略的宏观政策,促进我市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切实鼓励企业扩大进口,市贸发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制订出台《2007年厦门市促进外贸进口奖励办法》。
根据《办法》,此次奖励的对象是一般贸易进口达到一定增长幅度的内资非生产性外贸企业及其大宗商品。主要扶持内容,首先是扶持经营主体,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对于一般贸易进口超过5000万美元至6亿美元以上的内资非生产性企业给予10万元至8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