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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确定重点整治水域和船舶

发布时间:2007-07-06 08:54:00

日前,长江海事局结合辖区安全监管实际,明确提出“两防”专项整治的重点水域是港区、桥区、坝区、危险品作业区、通航密集区、交通管制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重点船舶是客船、危险品船、集装箱船和砂石料运输船。

长江海事局要求辖区各海事部门在8月15日之前督促和帮助船公司、水工建筑物所有人或经营人,对本单位船舶的航行安全设备、通讯设备及应急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责任制。同时根据通航环境的变化,及时建议航道部门调整或增设航道标志。对影响船舶通航的水上建筑物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桥梁、闸坝、设施、取水口等采取防止船舶碰撞的保护措施。在恶劣气况、水位变化期,海事部门将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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