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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范围扩大至12个省区市
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范围扩大至12个省区市
发布时间:2007-07-18 08:33:00
截至今年6月底,长江三角洲区域通关改革的范围已扩大至12个省区市,国内更多区域和企业的外经贸潜力和优势得以进一步释放,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开展进出口的企业已达628家。
记者从上海海关了解到,2005年底启动的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试点,主要包含两项内容:一是简化和规范转关运输监管,二是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改革的目的是突破行政区域限制,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提升货物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