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扩大出口、鼓励企业出口创汇的《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自7月起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商务部在近日发出的废止通知中,对此给出的解释是:由于我国近年来面临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矛盾,外汇储备居高不下,当前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抑制顺差增加已成我国经济调控的政策取向。
通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部门和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停止2006年度出口收汇考核的相关工作。已对外公布2006年度出口收汇考核结果的地区,停止使用相关的奖惩措施或分类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