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朗快件样品数量限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5 14:26:00
致各代理:
接香港D记通知,根据伊朗海关最新规定,如果以样品寄运货物进口至伊朗,单票快件里的样品产品数量不能超过5个, 请发货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请各代理在交寄货件前认真审核寄运货物与发票申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我司转运货件前将不另行审核货物,如果货件被香港D记查获并拒绝寄运,产生退件,由此引起的延误以及退件提货费由发货人承担,如货件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发货人,产生的运费由发货人支付。
请各代理公司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代理公司的支持!
递四方速递深圳分拨中心
客户服务部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