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个近4000元的手机到深圳,却被快递公司遗失。市民苏先生向快递公司讨说法,却被告知手机是该公司的“违寄品”,即使丢了也不能赔偿。
市民苏先生投诉称,6月28日,他到越秀区德政中路全一快递公司递送一部价值3800元的手机到深圳。业务员告诉他手机是该公司的“违寄品”,不能办理快递。由于苏先生是该公司
的熟客,协商后公司同意为他破例,但包裹上不能注明是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