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刊发《申通快递遗失货物赔偿起纠纷》的报道后,许多读者来电诉说了自己的类似遭遇。针对目前社会上层出不穷的快递纠纷,记者来到赣州市消费者协会进行采访。工作人员指出,我国规范快递服务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快递企业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不能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在现有条件下,消费者在选择快递业务时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选择规模大、口碑好、信誉高的快递公司。
2、快递详情单一定要填写规范,消费者填写时要如实填写邮寄物品的品名、数量,不管收件员借故有多忙,一定要由对方核对确认。在接受快递服务时应看清投递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对不合理的条款要坚决抵制,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要增强风险意识,对于特别贵重或者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尽可能不要选择快递公司运送。若通过快递运送,不要自行包装,最好使用快递公司包装并当着快递员测试物品完好,同时选择保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