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往沙特阿拉伯的货件产品上需标识原产地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5 15:59:00
尊敬的客户:
根据沙特阿拉伯海关进口规定:所有寄往此国家的包裹,每个产品上以及随货发票必须标识原产地国家信息(例如“Made in China”),当地海关不接受产地国家信息只单独标识在货物包装上。若货物不符合当地海关规定要求将会在不被预先告知的情况下安排退回,所产生的费用将由发货人承担。
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造成不便,请见谅!
感谢各位客户的支持!
递四方速递深圳分拨中心
客户服务部
201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