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涉嫌在朝阳区雅宝路非法倒卖外汇达1650万元的马某、韩某和陈某3人,在东城法院受审。
三人涉嫌非法倒汇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于2006年上半年来京,多次在雅宝路地区非法倒汇。
2006年9月12日至13日,马某将人民币850万元、800万元转至韩某在本市交通银行东单支行的账户内,后由韩某在东城区金宝街等地,将上述款项以转账、提现的方式交于陈某等人,兑换美元共计9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