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邮政关于更改古巴邮政投递指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11-06 10:28:00
尊敬的客户:
接香港邮政的通知,取消以下措施:
寄往古巴的邮件,非商业及个人性质以及重逾5公斤或不论重量而内载物品价值超过100可兑换比索的邮件(只载有药品的邮件除外),必须附有由驻港古巴领事签证的领事发票。寄件人应在报关表格及发递单上注明附有领事发票,以便该国海关当局办理。进口关税款额视乎物品类别及数量而定。
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如有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感谢各位客户的支持!
递四方速递深圳分拨中心
客户服务部
201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