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最新新闻:

关于香港联邦渠道寄往欧洲货物的发票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3-11-19 11:33:00
尊敬的客户,
      随着旺季货量的增加,最近从海关方面呈现出来的问题也是越来越明显化。欧洲部分国家海关发现,经由香港出口的大批量货物,普遍存在货物价值蓄意低报行为,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后,海关将会逐票联络收货人进行货物真实价值的确认,一旦情况核实属实,货物将会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强行退回,同时有机会对发货人或收货人进行采取惩罚性措施,如:罚款,吊销进/出口权等。
      在此我司特别提醒广大客户,即日起:所有发往英国、德国、挪威的货物,随货发票除了对货物品名、价值进行如实申报以外,同时必须将货物的价值证明一起随货,如:paypal交易记录,银行转帐记录,信用卡消费记录等(只接受英文版或中/英文结合版本),如发现随货文件不齐或随意涂改现象的,一律不接受货物中转。对于其他欧洲地区的货物,我们也同样建议客户参照此方法执行,以便避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如有造成任何不便,希望可以得到您的谅解与支持,谢谢!
感谢各位客户的支持!      
递四方速递深圳分拨中心      
客户服务部      
2013-11-19
4PX递四方速递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