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D记关于纳米比亚清关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0 09:02:00
尊敬的客户,
您好,接香港D记通知,凡发往纳米比亚国家清关发票规定如下:
发票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1.货物原产地
2.收发件人完整地址信息
3.发票英文申报
4.货件真实价值申报
5.货件详细描述—不接受笼统品名申报:样品 ‘Samples’或者配件‘Spares’
6. 所有产品必须在发票上如实申报
带有以下发票的货件禁止进口纳米比亚:
1.形式发票
2.手写发票
3.手写或修改过的发票
4.带有“货件价值仅用于海关申报”的发票
5.发票申报货币币种不能是原始发件国,必须是目的地国家币种、欧元或者美金
如有造成任何不便,希望可以得到您的谅解与支持,谢谢!
感谢各位客户的支持!
递四方速递深圳分拨中心
客户服务部
201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