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消费者向上海市消保委反映,一些快递企业以执行新实施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为由,降低了对遗失快递物品的赔偿额。原先这些快递企业承诺,对于未采取保价寄递的信件,如在运输环节中遗失,将给予两百到三百元不等的赔偿。现在,他们却以执行《标准》为由,将承诺中的赔偿额度降低为快递费用的3倍,甚至更低。上海市消保委发出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认为这种做法没有依据。(1月22日《新闻午报》) 但是,快递企业却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