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小姐提供的购物清单,包裹内的物品价值794.2元,快递公司只同意按照邮费的5倍即60元,外加140元赔款共计200元赔偿给吴小姐。吴小姐认为和包裹内的物品价值相差较大,无法接受。经询问,吴小姐当时到快递公司邮寄包裹时并没有办理保价手续,快递公司也没有提醒她。所以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最终无法达成共识。工商部门只好终止调解,吴小姐表示将诉诸法律。 尽量选择正规快递公司 针对这些投诉,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在邮寄物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