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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度清关文件须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 12:52:30
尊敬的客户:

    接香港D记通知,寄往印度的所有包裹类货物(非文件货件)在清关的时候,当地海关会要求进口人提供ID证件号码和复印件,以及关联地址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这些文件,将不能安排清关程序。

    寄往印度的包裹货件必须分别提供有以下文件:

    A.个人-进口个人的护照副本,或者选民身份证件及副本,或者永久居民身份证件及副本,以及授权给当地D记代理清关的授权书

    B.公司-进口公司的进出口证书文件及副本,和公司执照类文件及其关联地址证明文件等,以及授权给当地D记代理清关的授权书

    为了更好的方便清关,收件人需协助提供以下资料:

    A.在运单收件人电话区域(Phone/Fax or email)填写收件人的手机号码,或者收件人联系邮箱地址

    B.在运单收件人税号区域(Receiver VAT/GST)填写收件人的身份证件类号码:譬如进出口证件号码,护照号码,永久居民身份号等

    C.运单上收发件人的地址必须和发票上的收发件人地址保持一致。

    请各寄件人务必按照规定和要求寄运货件,以免引起清关延误或货件被自动退回或者当地弃件等情况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如有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感谢各位客户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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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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