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沙特/科威特专线,沙特海关发布的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5-08-19 15:32:41
尊敬的客户:
接沙特/科威特专线通知,自2015年8月10日起,沙特阿拉伯海关当局发布规定:凡经过利雅得海关进入沙特阿拉伯的纳税货件必须随货带有进口商身份证明(IOR)。
另外,根据货件产品价值和性质,收件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凡申报价值等于或大于$1000的私人的货件,进口需提供沙特阿拉伯收件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的沙特阿拉伯居住证(IQAMA)
2、凡申报价值等于或大于$300的商业货件,需提供正确有效的收件公司商业登记证(CR)副本
如未能提供以上所需文件,货件清关及派送将会有所延误,请知悉。
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如有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感谢各位客户的支持!
递四方速递深圳分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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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