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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联邦产品 墨西哥海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5 17:42:14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您们好!  

香港联邦通知,以下是墨西哥海关的最新要求

所有寄往墨西哥的货件申报价值超过1000美金,墨西哥当地海关要求客户提供以下信息:

1.商业发票要求提供收件人的TAX ID(在墨西哥税务机关有登记),TAX ID标注在收件人名下面或旁边;

2.进口前收件人名字必须在墨西哥政府部门 "Padron Importadores del Servicio de Administration Tributaria" 注册为进口商;

3.如收件人为公司,则每月最多能进口一票价值超过1000美金的货件;如收件人为个人,则每月能进口的货件总价值不超过5000美金。

4.申报价值低于1000美金的货件如被墨西哥海关查扣,海关要求提供TAX ID的,需要收件人提供。

 

烦请各位知悉并相互转告,为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多谢! 

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 

 

递四方速递深圳分拨中心 

产品管理部 

20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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