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香港D记通知,为配合IATA于2017年针对电池寄运条款的规定,2017年PI967内置电池更改如下操作要求:(2个变动)
变动1:
第一类:每票货不超过4cells/2batteries 不超过2个产品,无需提供资料,包装符合IATA38.3包装要求即可
第二类:每票货超过4cells/2batteries 超过2个产品,仅需要提供MSDS ,外箱需要贴危险电池标签,才能中转
其余类型电池无更新,按照之前的标准执行。
貨件分類
提單上的"內容描述"
材料安全數據表
電池聲稱書
危險品標籤
電池金句
MSDS
電池信
電池標籤
貨件包裝
PI967第二類
每票提單內不超4 cells/2 batteries/不超過2個產品
"Lithium ion batteries in compliance with Section II of PI967", 4 cells/2 batteries or less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必須符合IATA 38.3要求
PI967第二類
每票提單內超出4 cells/2 batteries/超過2個產品
"Lithium ion batteries in compliance with Section II of PI967", 4 cells/2 batteries or less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必須符合IATA 38.3要求
变动2:
每票货物超过2件的,都需要贴电池标签
烦请各位知悉并相互转告,为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
深圳递四方速递
客户服务部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