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接中国邮政通知:
自今日交货起(7月31日),中邮国际EMS重量标准有所调整,如下:
蒙古、开曼群岛、古巴 重量上限调整至10kg;
波兰、以色列、乌克兰、圭亚那、澳大利亚、西班牙、阿根廷、哈萨克斯坦、叙利亚、巴林 重量上限调整至20kg ;
印度 重量上限调整至35kg;
哥伦比亚、阿塞拜疆 重量上限调整至50kg;
肯尼亚、布基纳法索、罗马尼亚、澳门、越南、美国 重量上限调整至31.5kg;
如超过以上限重一律退回处理。
以上请各客户及时知悉并请合理安排出货,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烦请各位知悉并相互转告。
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
深圳递四方速递
客服部
2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