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香港D记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突尼斯海关总署宣布,进口如下商品到突尼斯,必须提供商品的出口报关单,以完成突尼斯的进口清关。
出口报关单可以使用以下语言:
·法语
·阿拉伯语
· 英语
需要提供正式出口报关单的商品:
1.蔬菜
2.干果
3.大米
4.罐头食品
5.饼干
6.甜食
7.果汁和饮料
8.化妆品和身体保健产品
9.塑料家庭用品
10.服装和纺织品
11.鞋子
12.服装饰品
13.手机和配件
14.汽车和摩托车零件
15.玩具
16.所有咖啡类型
17.糖
18.茶
烦请各位知悉并相互转告。
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
深圳递四方速递
客服部
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