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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D记渠道关于突尼斯清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3 16:00:54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香港D记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突尼斯海关总署宣布,进口如下商品到突尼斯,必须提供商品的出口报关单,以完成突尼斯的进口清关。

出口报关单可以使用以下语言:

·法语

·阿拉伯语

· 英语

需要提供正式出口报关单的商品:

1.蔬菜

2.干果

3.大米

4.罐头食品

5.饼干

6.甜食

7.果汁和饮料

8.化妆品和身体保健产品

9.塑料家庭用品

10.服装和纺织品

11.鞋子

12.服装饰品

13.手机和配件

14.汽车和摩托车零件

15.玩具

16.所有咖啡类型

17.糖

18.茶

 

烦请各位知悉并相互转告。

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 


深圳递四方速递

客服部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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