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香港D记服务商通知:
为配合航空公司针对电信牌照要求 - 运单上之发件公司必须与电信牌照之持有公司名称匹配。
于4月15日起,凡货件附带有电信牌照者,必须于运单上加上C/O 电信牌照持有公司名称。
如没有按照要求操作,货件会被视为问题件,安排退回处理。
请知悉通讯类产品使用我司电讯牌照,发件人信息将会更改为我司电讯牌照持有公司信息4PX EXPRESS CO.,LIMITED。
烦请各位知悉并相互转告。
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
深圳递四方速递
客服部
201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