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哈萨克斯坦当地邮政通知,继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规变更后,自2020年1月1日起;对进口的国际邮政商品中的私人邮政商品实行了新的调整。
主要调整为以下两点:
一、如果国际邮件的价值不超过200欧元且其重量不超过31千克的不收取关税
二、如果国际邮件的价值超过200欧元或重量超过31千克的收取标准为:超过200欧元的税率15%,最低税率是按国际邮寄货物最低2欧元每公斤计算。
接芬兰邮政通知;根据《万国又联公约》第20条,对含有已收取海关费用的货物邮件征收通关费。
这笔费用主要是作为海关清关物品的处理费,每件收费为2.9欧元;由芬兰海关征税的邮件收件人支付。
该项收费于2020年1月31日生效,适用于从欧盟以外地区或欧盟消费税和增值税特殊地区运抵的价值超过22欧元的需要清关的货物。
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
深圳递四方速递
20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