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中国邮政谨通知其他欧盟成员国及其指定的运营商,根据《万国邮联公约条例》第08-002条、第17-107条、第17-216条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8年第164号公告的要求,为确保严格控制入境邮流,提高通关效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所有载有寄往中国大陆货物的入境国际邮件均需提供电子预报数据(EAD)。以这种方式提供EAD符合万国邮联电子数据交换的M33(ITMATT)和M41(PREDES)标准。继国际局2018年12月3日第180号通告要求提供ITMATT后,中国邮政谨提醒其他欧盟成员国及其指定运营商关于ITMATT要求的实施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