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内快递服务合同》将于10月1日施行。《合同》明确要求,国际快递企业对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对禁寄物品和拒绝验视的物品不予收寄。并向寄件人提供为期一年的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