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快件代理在签署《快件合作协议》后,应根据协议确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规定付款期限内预计发生业务费用的足额运费。
2. 每月10号前,所有快件代理会收到4PX打印的上月全部快件的明细清单和正式的收款发票,快件代理应尽快核对,并于收到账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运费款项汇入4PX指定账户。
3. 快件代理应按时支付4PX快件运费,如有索赔,也必须全额支付应付运费后,再处理索赔事故。无故拖欠快件运费将严重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
4. 4PX专线件为人民币报价,国际件和香港件为港币报价,快件代理如以人民币或美元现金及现汇支付港币运费,须按照与4PX所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汇率折算。
5. 快件代理如对4PX快件运费账单和发货清单明细的内容有任何异议,须最迟于业务发生月份后一个月内提出,超过一个月,4PX视同快件代理已完全确认该月的快件运费金额,并且不再接受任何对帐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