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标准:损失金额-免赔额
理赔条件:
1、 报案时效:小包的时效为发货之日起90天内;国际快递的时效为发货之日起45天内。若超过索赔时效未进行索赔报案及提供完整的索赔资料索赔的则默认为投保人放弃行使索赔的权利。
2、轨迹是否存在已签收、被退回、被海关查扣、到达待取、正在目的地派送等异常情况,这些情况不在保险的索赔范围内。
理赔流程:
1、 递四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出险;报案时效:小包在90天内,快递在45天内,客服提交报案数据的同时,需向服务商开查。
2、 等待服务商的开查结果,并且拿到服务商的遗失证明(遗失函)
3、 向客户收集相关索赔资料:
4、 提交保险公司审核,并与保险公司确认理赔金额。保险公司在7-10个工作日内直接打款至客户账户。
需提交保险公司审核的资料:
1) 发运证明
2) 交易截图
3) 退款截图
4) 纠纷截图
5) 补寄的,请提供补寄证明,纠纷截图,或邮件沟通截图
6) 服务商的确认遗失证明(遗失函)
7) 系统申报发票
8) 保险确认书及索赔函(需客户签字盖章确认)
温馨提示
*递四方有权对已投保的货物进行检验,对不符合条件投保的货物有权拒保;
*已投保的未被查出为不符合条件的投保货物,一旦发生问题,调查期间被查出不符合规定的,不但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更无法退返保费,情节严重的,保险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购买保险时应仔细了解免赔额,投保金额建议为此票件的实际成交价值或货值;
*应认真区分递四方保险业务的保价服务和保险服务;
*请如实填写投保标的物的品名,如仅申报为Sample、Gift或Accessory等笼统的品名,即使投保,实际发生货损/损失时,保险公司也有权不予以理赔;
*投保货物品名与标的物品名必须要相符,如申报不符,即使投保,实际发生货损/损失时,保险公司也有权不予以理赔。
*若超过索赔时效未进行索赔报案及提供完整的索赔资料索赔的则默认为投保人放弃行使索赔的权利。
保险服务索赔成功案例
1.交易截图(需体现订单号、跟踪单号、买家信息和产品信息)
2.退款截图(需体现跟踪单号、资金详情(订单总额、收款、退款信息))
3.纠纷截图(需体现订单号、纠纷原因、纠纷历史信息)
4 服务商的确认遗失证明(事故鉴定函)
5.成功购买保险的电子保单
6.发货时的申报发票
理算说明:
在服务商确认并提供了相关证明后, 方可提供以上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审核无误后,赔偿的金额为:损失金额-免赔额-服务商赔偿的申报价值
从2017年3月1日起,免赔额调整为:每次事故的免赔额统一为人民币1000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此票的损失金额为:RMB2080
免赔额为:RMB1000
服务商赔偿的申报价值RMB308.04(68SGD*4.53(新币折算人民币的汇率))
此票件保险公司最终赔偿金额为:损失金额RMB2080-免赔额RMB1000-申报价值RMB308.04=RMB771.96。(此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会直接打入保单上被保险人的账户)
服务商赔偿的申报价值,我司会调账至发件人的走货账户上。
因此,购买0.6%保险,客户最终得到的赔偿金额为:损失金额-免赔额。